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无偿借款税务怎么处理

时间:2024-05-07 作者:兰州律师

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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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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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个人无偿借款通常涉税,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税,无偿借款属于增值税应视同销售情形,不进行视同销售处理,违反增值税相关规定,存在增值税风险。纳税人发生无偿借款且不进行视同销售的,利息收入一般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个人所得税风险,如果企业将资金无偿借给个人股东,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将资金无偿借给企业员工个人,如符合相关规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将资金无偿借给个人股东,依照相关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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